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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东方汉院国际文化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更新时间:2025-04-04 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 [企业名称]东方汉院国际文化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 [经营状态]存续 [法定代表人]李海华 [注册资本]600万人民币(元) [实缴资本]600万人民币 [成立日期]2005-10-18 [核准日期]2005-10-18 [营业期限]2005-10-18至2060-10-17 [所属省份]北京市 [所属城市]北京市 [所属区县]西城区 [电话]13371705134;18611694482 [邮箱][email protected]|[email protected] 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02781737071W 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02781737071W [工商注册号]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栋C座409室(德胜园区) [组织机构代码]110108008981722 [参保人数]5 [公司类型]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 [行业]体育 [曾用名] [地址]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栋C座409室(德胜园区) [最新年报地址]- [经营范围]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教育咨询(不含中介);市场调查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摄影服务;会议服务;销售电子产品、工艺品、珠宝首饰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投资咨询;经济贸易咨询;舞蹈培训;音乐培训;企业策划;电脑动画设计;公共关系服务;围棋培训;绘画培训;技术开发;翻译服务;投资管理咨询;应用软件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技术服务;书法技术培训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 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 |